晋圣润东煤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市阳城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圣润东煤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租赁项目,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为解决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更以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理念,根据年初《润东煤业行政工作报告》规划:我公司现计划以对外租赁形式建立职工便利充电站。
2.2 采购范围:对润东煤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租赁及运行维护服务。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圣润东煤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租赁项目:
标段(包)内容:根据润东煤业提供的场地及电源容量配备安装充电桩设备,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充电桩,服务方负责充电桩的前期调试及租赁期间的运维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设备安装及调试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名称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充电控制设备租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需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近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租赁或者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成交通知书。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成交通知书(发票(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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