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新市区)城区及产业园区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5-ZJ001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城区及产业园区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拟对川渝大厦、新市雅筑、创展璟园、城建宸园等地块区域的电力线路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迁改,迁改长度约3.5公里。
招标内容: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服务(包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计量支付、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合同评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实施至项目咨询期结束,且在五方验收后30日内提供结算报告并完成全部后续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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