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南郊服务站2*58MW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315kVA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南郊服务站2*58MW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315kVA配电工程 施工投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项目概括:根据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关于供热公司2024年度环保会诊问题的通报及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会诊报告。为切实履行环保责任,积极响应节能减排政策,决定对该锅炉实施低氮改造。经电力负荷核算与评估,南郊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需安装两台再循环风机,现有的变压器容量已处于饱和状态,已无法满足新增设备的用电需求,故需新建设315kVA变配电系统。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竣工;
2.4、招标范围: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南郊服务站2*58MW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315kVA配电工程。范围及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起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一项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份,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使用,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原件或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2日15时00分到2025年3月20日8时00分;
3.2获取方式:登录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zsw.sxyln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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