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hcx-tg-2025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钢(铁)包烘烤器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首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MC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最新的节能烘烤技术,对钢(铁)包烘烤器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同时保证系统安全设施及安全连锁条件满足符合规范、稳定运行要求。本项目改造7台(套)钢包烘烤器,1台(套)铁包烘烤器。改造实现以下目标:
(1)出包温度:从720℃提升到850℃(包底温度)。
(2)节能指标:比提温改造(简单改造、加装增压风机)后的烘烤器能耗降低≥40%。
(3)工艺效果:烘烤温度更均匀。
(4)自动化及安全:烘烤过程全自动化,满足安全规范。
2.3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12个月(包含项目节能试验及审批),每台(套)设备效益分享期6年(72个月)。
2.4招标范围:
2.4.1 建设内容
投标方负责完成工程的从初步设计编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及合同期内的系统运维等所有工作,也包括合同期后对招标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教材以及操作手册的编制。
2.4.2 项目运作方式:本次项目采用EMC模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
即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立项并办理相关证件(项目核准、能评、环评、安评等)、设备材料采购、建设、维护(含人工和备件材料等物资消耗)、运营、项目移交等所有工作及费用。项目建成通过调试,验收后,实现正常运行,双方验收后进入项目运营期,中标人以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与通钢公司共同分享。运营期间,项目财产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项目运营期结束,本项目全部财产所有权由中标人无偿转交给招标人,移交前对招标方人员培训、验收、达产、达标等。
2.4.3 项目运营期由中标人负责钢(铁)包烘烤器设备的运维;所有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以及产生的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
2.4.4 技术协议中约定的所有内容。
2.4.5回报机制:项目采用EMC模式,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运营期间通钢与节能公司通过本项目按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和适当的收益。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技术协议包括的内容与要求,并满足生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3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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