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和华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银浩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1 磋商项目情况1.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银浩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次)
1.1.2 采购编号:THHD-LY2025GC/0424
1.1.3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249942.4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9942.47元
1.1.4 采购内容:
1.1.4.1本次采购拟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银浩小区内拆除恢复太阳能热水器、型材屋面拆除、抹灰面拆除、屋面卷材防水、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等零星维修工程服务。本项目工期为30个日历日。
1.1.4.2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供应商资格1.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2.4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1.2.5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6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3.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25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集中发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C座0908室。
1.3.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3.5 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份。
1.4 磋商1.4.1.1 递交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下午13:30-14:00。
1.4.1.2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下午14: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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