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飞秒激光-等离子质谱Re-Os同位素测试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s://bid.cnic.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CNIC026473-025
项目名称:飞秒激光-等离子质谱Re-Os同位素测试系统
预算金额:5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飞秒激光-等离子质谱Re-Os同位素测试系统 | 设备 名称 | 数量(套) | 简要规格/要求 | 交货期 | 到货地点 | 备注 |
三重串联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核心设备) | 1 | 具备碰撞反应功能;具备三重串联四极杆;软件具备全自动分析功能 | 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全部中标设备一次性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 |
飞秒激光剥蚀系统 | 1 | 高能量飞秒激光器;双波长;配备双模式双体积样品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将中标设备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加分)。供应商所投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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