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487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志刚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6580840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和平大道(中)134号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753/2025-030
2.3项目概况: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为23733.7㎡,其中通讯综合楼改造面积13623.26㎡,审判法庭改造面积9189.56㎡,机关食堂改造面积约920.88㎡,主要改造内容为通讯综合楼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审判法庭消防改造及一层局部加装空调,机关食堂消防改造等。
2.4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9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专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
文章推荐:
平罗县崇岗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内涵提升项目中医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