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09-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09-21 06:00:00至2025-09-26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5-10-13 09:00: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1室开评标室1 | ||
预算金额 | ¥212.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玉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162366 |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7120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楼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162366 |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BSZC2025-G1-01040-BSLC-0031
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12.98
最高限价(万元):212.98
采购需求:1.本次采购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微量泵(双泵)、心电监护仪、输液泵、血气分析仪等产品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公开招标公告附件 。(2)产品质保期:所有产品原厂质保3年,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通过之日起算。2.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的原装、全新正品,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交货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4.投标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总报价、报价明细等信息,投标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搬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单项产品的投标单价超过该项产品的最高限价(单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人安装计划起30个日历天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如因中标供应商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安装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1)昌宁县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及附件;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以及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及附件。2.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提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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