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PS 拍 -2023-12 号地块监理工程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PS 拍 -2023-12 号地块监理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4]B020039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莆田联兆润置业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筹 , 招 标 人 为 莆田联兆润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玉湖路和白埕路相交处西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PS拍-2023-12号地块项目,建筑用地面积约18681 ㎡,总建筑面积约97123 ㎡,其中:地下室(一层局部两层)建筑面积约20999 ㎡;超高层住宅(47层,2栋)建筑面积约35635㎡;高层住宅(22层1栋、33层2栋)建筑面积约30236㎡;地下商业(地下1层1栋)建筑面积约600㎡;商墅(3层1栋)建筑面积约1200㎡;底商(1层)建筑面积约2140㎡;独立商业(3层2栋)建筑面积约4280㎡;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033㎡。地上最高47层,最大建筑高度138.45m(不含构架层)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及后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
(1)建筑工程包括:完成一切工程红线内(或分期范围界线内)所有建筑物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公共及配套建筑物的精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幕墙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消防、精装修工程(包括公区装修)、建筑智能化、通风与空调、夜景泛光照明、环保节能工程及其他永久性或临时性设施);
(2)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红线内外的车棚、围墙、小区标识、车库标识、大门、挡土墙、垃圾收集站、建筑小品、硬景、道路、景观构筑物、场坪绿化等全部工程;
(3)室外安装工程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红线内外的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供配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室外安防及导示系统等全部工程;
(4)后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有关的竣工备案后、正式交付前的地下室、住宅、商墅、底商、独立商业、配套用房等各类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工程的改造工程等;
(5)不纳入本次监理服务范围的专业工程如下:电梯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工程(但监理人应负责将电梯工程专项的验收竣工资料并入主体竣工验收资料,并协助验收);供水、燃气、电力工程(监理人无需进行上述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但应根据项目所在地验收备案相关规定与需要,进行上述专业工程的专项验收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协助验收)。
(6)竣备后交付前,需配合项目部要求进行分户查验工作。交付后,监理仍需配合项目部完成各单位结算资料整理工作。
(7)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按约定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1. 25 亿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等相关文件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按 155.74025 万(含专项奖励金 20 万元,最终按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约定按实结算)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且完成集中交付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 783 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 783 日历天填写)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 )查询。
3.6 投标人 工程业绩 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住宅工程 ,等级为 壹 级 。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业绩 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住宅工程 ,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8 08:00:00 至 2024-03-22 08:30:00 通过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从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联兆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建发磐龙府三期北区S2#楼三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4-2769866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4-6299799 ,传真: /
联系人: 曾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或 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 0594 - 239746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联系电话: 0594-22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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