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招租项目背景
乐业县乐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是经过乐业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一家国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主要是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为主。
二、公司介绍
乐业县乐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为乐业县平台公司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街004号,搅拌站位于乐业县同乐镇常仁村西风屯老吴场。主要建筑包含有生产设备:1栋4层办公楼;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0辆、HZS180混凝土搅拌楼生产线1套、49米混凝土泵车1辆、混凝土车载泵1辆、856H装载机1辆、实验设备1套及其他配套建筑和生产设备等。实验室、办公楼、原材料仓库、环保设备及生产配套等设施一应俱全,混凝土生产资质还在申请办理中。
三、生产工艺要求
(一)废气
筒仓进料时产生的废气经过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后,水泥筒仓排放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二)废水
项目搅拌机清洗水和车辆清洗水通过罐车送至砂石分离系统进行处理,该部分废水中含有水泥、砂石等物质,通过,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清水池用于清洗设备;实验室废水与洗浴废水则通过南面排水沟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废水和砂石均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与其他卫生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三)固废
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楼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试验用混凝土、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楼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试验用混凝土为一般固废。各筒仓除尘器收集粉尘通过控制系统直接落入筒仓中,搅拌楼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地面降尘直接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沉淀池沉渣在一级沉淀池内晾干后用于厂区建设用;试验用混凝土经收集后可用作区域道路填料使用;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废物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
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75-90dB(A)之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安全生产设备情况
乐业县乐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式混凝土搅拌站采用中联HZS180搅拌楼,是很环保的混凝土搅拌站,具有安全、稳定、环保、节能、智能化的优势。
类别 | 指标分类 | 主要参数 |
一、基本性能 | 理论生产率(m³/h) | 180 |
装机功率(kw) | 270 | |
搅拌电机功率(kw) | 2*55 | |
产量(m³/h) | 180+ | |
二、搅拌系统 | 搅拌机型号 | JS3000 |
搅拌电机功率(kw) | 2*55 | |
循环周期(s) | 60 | |
搅拌机公称容量(L) | 4500 | |
三、筛分系统 | 粉料仓容量(t) | 4*200 |
骨料仓容量(m³) | 4*30 | |
四、输送系统 | 骨料皮带输送机生产率(t/h) | 900 |
螺旋输送机最大生存率(t/h) | 110 | |
卸料高度(m) | 4 |
五、企业优势
生产规模较大,是乐业县平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一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市场开发前景广阔,包括实验室、办公楼、原材料仓库、环保设备、生产配套及休闲娱乐等设施;设备实施新,原厂安装设备中联重科HZS80型设备生产线一条,同时已经建好另一条生产线基础,现具备年产6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六、合作要求
合作企业应具有下列相关规范要求。
(一)合作企业具有管理生产能力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凡是有意向来参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作的企业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能力及销售能力,确保我公司的搅拌站在对外合作过程中不因经营不力进行关闭。 具备全天候设备维护能力,确保商砼站安全健康运行。
(二)合作企业应遵循相关规范遵守的规范、规程、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092-200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
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
5.《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7.《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
8.《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2002);
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1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
11.《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13.《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99)。
(三)合作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能力
合作企业必须具备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管理人员,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生产工作先期培训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合作企业外聘人员涉及质量安全和运输安全问题,由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四)合作企业应遵循环保要求
由于搅拌站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有水泥、砂石的接收、储存等作业,有部分污水、工业噪音、粉尘产生。在生产管理中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静电除尘器收集后,其排放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1996)中二级标准; 2.优化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吸声、种植降噪林带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
3.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宣传清洁生产;落实各项绿化措施,搞好厂区绿化。
(五)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招租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意向经营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履行纳税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9.对乐业县经济发展有利的优先考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招租方式
通过相关公开网站之类等平台发布招租信息,采取公开报名方式,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比选,并择优报经乐业县人民政府审定。
八、报名材料
(一)意向函;
(二)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历年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介绍或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三)报价表;
(四)服务承诺书。由报名人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自行组织语言填写。
(五)报名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
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否则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成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报名材料时候必须提供)。
以上材料属于必须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加盖报名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否则无效。其余由报名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九、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以每年最低人民币 40 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作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场地及设备、车辆等租赁费给乐固公司(第一年租赁费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乐固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乐固公司原有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的基础上,自行出资新增一条生产设备,共形成两条正常运行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
(二)合作方须一次性向乐固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生产设备质量保证金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于签约之日起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至乐固公司指定账户,合作经营期结束后经双方检查生产设备无异样后(正常运营损耗除外)乐固公司返还合作方。
(三)合作经营期间,双方共享上述两条生产设备,合作方可共享乐固公司原有(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生产场地、办公设备、车辆等设备设施。
(四)合作经营期间,双方均可根据自身的销售市场,生产各自所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择急缓轻相互配合;双方采用的生产原材料、材料价格、质量和生产配合比、销售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均必须一致;双方根据各自市场需要,各自生产供应,产生的原材料相应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采购的原材料及营业收入分别统一由乐固公司指定账户进行收支,相关税费按乐固公司现行的税率执行。
(五)费用共摊。合作方同意按当月生产总量/额比例摊销乐固公司当月原有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资、社保、人员培训费、食堂开支、证件使用费、办公耗材、实验耗材、水电费、网络通讯费、车辆保险、车辆年检、机械维修保养及实验设备标定等相关费用;合作方自行出资新增的生产设备和合作方人员薪资所产生的相应费用不含在共摊销范围,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负责。
十、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乐固公司扣除合作方当月所生产购买的原材料费用及合作方应共摊支出部分相关费用后结算给合作方应得利润。
合作方于每年5月底前向乐固公司支付场地及设备租赁费40万元整。
十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8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终止前,合作方如有意继续合作,须在3个月内向乐固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十二、其他要求
(一)合作方式:公开挂牌对外合作。
(二)合作人资质要求:合作企业必须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法性法人机构或自然人。
(三)原料供应: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作前所使用的原料,包括散装水泥、碎石、砂、减水剂等原材料经双方确认数量后原价折算为资金。
(四)获得合作权的企业在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经营协议,取消其合作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合作经营权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3)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18:00时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芒果酒店院内(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田乡景,联系电话:15277655535。
乐业县乐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