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廊开经内资备(2021)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2)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金源道北、四海路东。 (3)项目性质:新建。(4)建设规模: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位于四海路与金源道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8682.92平方米。主要包括一栋创新发展中心大楼及配套建设。创新发展中心共设置四个功能分区,分别为企业服务功能区、创新发展拓展区、高新产业孵化区和平台效能支撑区。本着绿色、环保、节能的原则,创新发展中心拟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进行项目建设。地下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为装配式钢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9422.19平方米。门卫(临建)建筑面积28.39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9206.222324万元。(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27日,工期66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6)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当报名的投标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限定为 9 家,当报名的投标人未超过9家时,则通过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4-07-01 09:00 至 2024-07-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11 09:00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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