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一标段)二次 第二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根据《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件规定: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不得少于2.0%,请问此处是否填写2.0?
质疑回复:已修改,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
问题2:招标文件57页和68页环保、节能施工方法或产品使用是否应该修改为环保、节能施工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案及措施?
质疑回复: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澄清文件。
问题3:招标文件58页和69页安全应急事故处是否显示不全,应该修改为安全应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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