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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 2024-08-14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8-440105-50-01-840946

投资项目名称

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瑞宝北约北街和凤阳街交界处,东至瑞宝北街20号,西至瑞宝北街6号,南至瑞宝北街四巷,北至凤阳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外立面、天面整修,三线整治,维修楼宇间破损楼道,完善消防设施,修复社区内路面,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等。改造占地面积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涉及36栋楼,304户,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协助办理本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竣工图编制等;协助办理本项目范围内的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办理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及通邮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工程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内容

关于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恢复招标及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瑞宝街北街24号、26号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3489)下文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于2024年8月5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本项目已恢复招标活动。

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九条第6款修改

原文: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现文: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招标公告第十六条修改

原文: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现文: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6工程成本警戒价修改

原文:工程成本警戒价9096178.95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4%)。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现文:工程成本警戒价8902643.23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2%)。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2)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5分包修改

原文: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现文: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3)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修改,修改后现文如下:

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提交原件扫描件)(须按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资格审查文件中第(3)-(5)、(9)-(11)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其中第(12)项的信用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11.2.3《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见第四章)。

11.2.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2.6《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2.7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4)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9.1增加条款

条款号:29.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现文:29.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5)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删去条款号:条款号: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的修改

条款号: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现文:综合评分法

(6)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条款号:44.2修改,修改后现文如下:

条款号:44.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条款号:45.4修改,修改后现文如下:

条款号:4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以经济得分靠前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8)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需审查的资料修改

原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9)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10需审查的资料修改

原文:未以联合体投标。

现文:/

(10)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修改

原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八)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5修改

原文: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经济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企业资信(6分)

类似业绩

1.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1.5分,没有不得分。

获奖情况

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20项(不含20项)以上的,得2分;16-20项的,得1分;11-15项的,得0.5分;1-10项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0.7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5年及以上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7分;连续4年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3分;连续3年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1分;注: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3年度,且年度须连续不能间断,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7分。

工程研发能力

1.8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项得0.3分;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省市级)的,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0.9分。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建筑工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项(不含10项)以上的,得0.9分;6-10项的,得0.5分;1-5项的,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

一、技术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2、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或以上的,得1.5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二、质量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2、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或以上的,得1.5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三、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四、造价负责人:1、土建造价负责人:①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②具有建筑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建筑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安装造价负责人:①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②具有建筑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建筑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五、电气专业工程师:1、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2分;2、取得电气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或以上的,得0.5分,取得电气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年限5年以下的,得0.2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六、其他人员:1、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提供1人得0.4分,最高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造价工程师:具有建筑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合计

20

备注:

1、类似业绩:(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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