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平县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400-2024-0052-0103/YXZC2024-G1-00425-WHZB-0061
项目名称:新平县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三次)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最高限价:630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新平县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具体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187500 头份;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00000头份;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300000毫升;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00000头份。(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是否进口 | 备注 |
1 | 1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头份 | 187500 | 1.6 | 300000 | 否 |
|
1 | 2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 头份 | 100000 | 2.0 | 200000 | 否 | 用于预防牛、羊O型和A型口蹄疫 |
1 | 3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毫升 | 300000 | 0.3 | 90000 | 否 | (★ 核心产品) |
1 | 4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头份 | 100000 | 0.4 | 40000 | 否 |
|
合计(元):预算金额 | 63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和供货,并验收交付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与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注: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