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三批(口腔综合治疗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4680144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三批(口腔综合治疗椅)
预算金额:1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口腔综合治疗椅 (参数1) | 5 | 套 | 95,000.00 | 是 |
2 | 口腔综合治疗椅 (参数2) | 6 | 套 | 95,000.00 | 否 |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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