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24-19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询价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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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巩义市殡仪馆采购0#柴油、-10#柴油一批和与之有关伴随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实际金额使用完毕止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5.6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需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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