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九溪路13-1号204室
被投诉人1: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前垟村金灯路168号
被投诉人2: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相关供应商: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183号
投诉人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对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项目编号:ZXZB-F20250728Z,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9月8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诉称: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阳光面料卷帘和百叶帘跟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不符,提供虚假参数谋取中标。
事实依据:1、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序号3:阳光面料卷帘1.成分:70%聚氯乙烯(±5%)、30%聚酯纤维(±5%),中标人响应型号规格确是100%聚酯纤维;序号4:百叶帘文件要求使用1.成分:100%聚氯乙烯(pvc),轨道为铝合金,中标人响应的型号规格确是100%聚酯纤维,完全是虚假参数谋取中标。
招标文件要求阳光面料卷帘技术参数如图:

招标文件要求百叶帘技术参数如图:

中标单位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提供的参数如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五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第十条、第十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相关问题的复函》(浙财采监〔2020〕7号)第二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投诉事项2:我单位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本次投标后发现投标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下(满分14分。我司12分)。问:我司在提供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如何做到有四项偏离响应。
事实依据:1、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表2、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第61页: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办法四、评标内容及标准。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投诉事项3:本项目开标流程违法违规。
事实依据:本次开标系统的开标过程。第一步先报价确认,第二步直接评标结果。
正规政府采购的开标流程:第一步先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第二步报价确认,第三步评标结果。
法律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投诉请求:1、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邀请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复核评审。
2、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的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且罚款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理。
被投诉人1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辩称:
我方在收到投诉人的原始《质疑函》后,立即要求采购代理公司启动核查程序。在此过程中,采购代理公司首先要求并获取了中标单位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对相关质疑的书面《复函》,并组织原评委对评审过程进行了复核,形成了《复核报告》。采购代理公司在审阅前述材料、综合了中标单位的陈述和评委的复核意见后,于2025年9月5日向投诉人正式发出了《关于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项目采购结果质疑函的回复》。现将投诉事项与相关证明材料分点说明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1:采购代理公司在审阅了中标单位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的《回复函》,并经原评委复核确认后,已在其正式《质函的回复》中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同时,评委对该事项的认定,是严格按照项目采购文件所设置规则进行的,并非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违规修正,亦非对投诉人所主张的虚假参数进行认定接纳。
二、关于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公司组织项目评审原评委的复核结论已在其正式《质疑函的回复》中予以说明。因涉及评审保密信息,具体的复核过程及对投诉人投标文件的评分情况,详见由评委签署的《评审结果复核报告》
三、关于投诉事项3:本项目开、评标流程符合相关法规,具体的说明及法律依据已在正式《质疑函的回复》中详细阐述。
被投诉人1提供了《关于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项目采购结果质疑函的回复》、中标单位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复》、评委签署的《关于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项目评审结果的复核报告》等材料作为证据。
被投诉人2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被投诉人1答复一致。
相关供应商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辩称:
我方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所写的型号规格,是生产厂家内部自行定义的,这个只是我方生产厂家型号,并不代表具体响应内容。厂家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时填写了该型号,所以我方在报价文件响应的时候也填写了对应的型号(详见我方提供的生产厂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这个只是型号不是具体响应内容。我方响应内容详见技术偏离表:
1.我司投标文件提供序号3:阳光面料卷帘,成分为100%聚酯纤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成分:70%聚氯乙烯(±5%)、30%聚酯纤维(±5%),我司考虑本项目作为学校室内使用需求,使用人员以师生为主,使用敏感度较高,深知材料环保与安全性,室内适配要求尤为重要,经再三考虑,在不提高施工造价的前提下,将环保与安全性更高,物理性能更好,舒适度更好,使用场景适配度更强的100%聚酯纤维卷帘作为应标产品提供给本项目,为师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我司也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详细标明,根据材料更优性提交了正偏离说明,详见投标文件73页。
针对两种材料我司做维度对比表进行分析。


根据以上对比表,非常清晰看出,我司提供的成分100%聚酯纤维的卷帘更加适合本项目场景使用,为本项目使用的师生带来了更优越的保障。我司投标文件属于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更优质的产品,属于技术参数正偏离响应。而非投诉人如此严苛的指控,虚假参数谋取中标。
2.我司投标文件提供序号4:百叶帘要求使用1.成分:100%聚氯乙烯(pvc),轨道为铝合金;我司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型号规格填写为100%聚酯纤维,此表型号规格为我司内部型号规格参数。我司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均为100%聚氯乙烯(pvc),轨道为铝合金;提供样品也为100%聚氯乙烯(pvc),轨道为铝合金。
相关供应商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材料作为证据。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XZB-F20250728Z),2025年7月3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8月21日14:30开标,共有杭州天澜节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书雅窗帘布艺有限公司、浙江宏策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荣川建材商行、温州新方锦窗帘有限公司、海宁市金佰利纺织有限公司、清扬环保科技(嘉兴市)有限公司等10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其中杭州市西湖区荣川建材商行、清扬环保科技(嘉兴市)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澄清回复内容,不能合理解释其报价的合理性,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025年8月22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绍兴米色布艺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于2025年9月19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招标文件
1.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
34.6澄清有关问题
5)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技术参数
序号 | 内容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3 | 阳光面料卷帘 | 帘布部分: 1.成分:70%聚氯乙烯(±5%)、30%聚酯纤维(±5%); ★2.单位面积质量:≥450g/㎡; 3.PH值:4.0~9.0; ★4.甲醛:未检出,依据GB/T 2912.1-最新标准;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依据GB/T20382-最新标准; ★6.致敏性分散染料:未检出,依据GB/T 20383-最新标准; 7.异味:无,依据GB18401-最新; 8.耐光色牢度:≥4级; 9.耐摩擦色牢度:≥4级; ★10阻燃性能: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GB8624-2012 B1级 11.含氯苯酚(四氯苯酚、五氯苯酚):未检出;依据GB18401-最新; 卷管部分: 12.材质:6063-t5; 13.外观质量:涂漆后的漆膜均匀、整洁、无皱纹、裂纹、气泡、流痕、夹杂物、发粘和漆膜脱落等影响的缺陷 ★14.壁厚:≥1.5mm 15.直径:≥38mm ★16.抗拉强度:≥240Mpa ★17.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220Mpa 18.断后延伸率:≥14% ★19.米克重:≥1000g/m 20.韦氏硬度:≥13 ★21.维氏硬度:≥79 22.漆膜硬度:≥6H 下杆部分: 23.材质:6063-t5; 24.外观质量:型材装饰面上涂层均匀,无皱纹、流痕、鼓泡、发粘、凹陷、暗斑、针孔、划伤等影响使用的可见缺陷。 ★25.壁厚:≥1.5mm ★26.长度:≥40mm 27.宽度:≥18mm 28.弯曲度(任意300mm):≥0.08mm ★29.抗拉强度:≥220Mpa ★30.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200Mpa 31.断后延伸率:≥11% 32.维氏硬度:≥80 33.铝合金底杆底边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 制头拉珠部分: 34.制头尾端采用PA66+GF、POM特等工程塑料盖板采用ABS塑料; 35.系统配备二级行星轮系统 36.内置1只中1.4mm优质钢琴丝弹簧 37.减速比率1:4,省力达50%;中芯轴采用优质结构钢,并经过硬度和防锈工艺处理 38.采用2.0毫米厚度的优质钢板防锈工艺处理。 39.制头头端采用精密滚珠轴承。 工艺要求: 40.在卷布全面展开,面料下垂长度须与窗台板平齐;此时卷管上卷布要留有2圈; 41.面料切割采用超声波切割工艺,卷帘两边采用封边烫边约1cm处理。保证不起毛边; 42.帘布经高温烫接插条或缝边处理后,直接插入卷筒表面的凹槽中;(不允许采用钉书机钉包装带插入的方法)卷帘下杆位置帘布工艺:帘布底端插到下轨内,保证底部不起皱;(不允许采用钉书机钉包装带插入的方法) |
4 | 百叶帘 | 1.成分:100%聚氯乙烯(pvc),轨道为铝合金; ★2.叶片克重量:≥25g/m; 3.叶片宽度:25mm(±2mm); 4.叶片厚度:≥0.6mm; 5.遮光调节范围:透光率 0%~70%,可通过叶片角度调节。 6.耐候性:不变形、不起翘、不裂纹(常温45℃、湿度95%环境下72小时 ,依据QB/T 3826-最新标准) 7.耐光色牢度:≥4级(依据GB/T 8427-最新标准) 8.抗拉强度:拉绳断裂强度≥60N(依据GB/T 3923.1-最新标准) ★9.阻燃性能:符合GB 8624-2012 B1级 |
3.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办法
(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文件70分(商务技术权值70%),报价文件30分(价格权值30%)。
(4)评标内容及标准
1、商务技术分的评定(7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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