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能

保标招标 > 环保节能 > 招标信息 > 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6-14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雄发改投审〔2022〕4号。

1.5 项目代码: 2201-440282-04-01-28121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本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100%。

1.7 招标人: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雄市黄坑镇、湖口镇、乌迳镇、主田镇等14个镇街,其中一期的建设地点为坪田镇老龙大禾仂、水口镇横塘丝茅岭、邓坊镇村板栗场、古市镇老虎头、珠玑镇虎岗头。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期启动5个烤房群建设(坪田镇老龙村50座、水口镇篛过村50座、邓坊镇马战村50座、古市镇溪口村50座、珠玑镇塘东村35座),共235座烤房(其中10座为空气源热泵烤房)。建设内容包括烤房,值班室,工作棚,地磅,室外场地硬化,照明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7890平方米(坪田镇老龙村1579平方米、水口镇篛过村1751平方米、邓坊镇马战村1573平方米、古市镇溪口村1743平方米、珠玑镇塘东村1235平方米)。

2.1.3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为3255.68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2678.40万元,预备费为94.83万元。

2.1.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公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施工图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环保、节能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室外附属工程(含工作过道、编烟工作棚、水沟等附属设施等)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和设施等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清单预算;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的其他要求及后续的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

2.3.1 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 )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投标人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或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5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6 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5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4

南雄市建筑设计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5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6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7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招标人

3.5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 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 200000.00 ) 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 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 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原件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有关条款)。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 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 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 6.1.2 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 .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751-383672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邹工,张工,蒙工

联系电话:0751-8616600、861660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部门: 工程交易部

电话: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 ) :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年6月14日17时 00 分至 2022年6月21日24时 00 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 年6月21日 24 时 0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 年6月25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 年6月25日16 时 30 分至2022年6月28日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 0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 年7月5日0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 年7月5日09 时 00 分至 2022年7月5日 0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9

开标时间

2022 年7月5日 0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11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南雄市 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6月14日

文章推荐: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市交易中心)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史博物馆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何应钦公馆、东南楼、中山楼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罗自然告字〔2023〕27号)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